我自知是一个肤浅至极的颜控重度患者,看到好看的人事物,向来迈不开腿,所以原本的我以为“好看”是塑造任何高质量形象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然而事实却是过犹不及,或者说,追求美观没有错,错的是为了美而美。
每天电视,网络,各大媒体都会向我们传送各式各样的广告,有些真的很有创意很有特点,甚至能成为热点话题,不过,事后认真回忆下,实在惭愧,我总是对那些广告内容印象深刻,却忘了它是卖什么的。
例如,网上曾经很火的一则广告神曲“妈妈真的很受伤”,相当洗脑,整个广告6分多钟,歌曲出现5次,每次半分钟,但反复播3次,我才找出产品部分”牛头牌沙茶酱“,还是带着明确目看的,产品镜头很少,商标模糊,甚至一晃而过,所以这则广告的结果,歌曲广为传颂,产品无人知晓。
事实上,在网上广泛流传的广告往往具有这样一个特点,有趣的创意+跑龙套式的产品。过剩的创意,会喧宾夺主,就像服装品牌秀不愿挑选太漂亮的模特一样,广告商也要避免太精彩的内容抢占观众注意力,优秀影视作品,要有精彩绝伦的创意,但好广告,是要卖的出去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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