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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

律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这一点非常重要,今天猴哥笔记小编为你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律师平台网站,他们采取的都是一窝蜂打广告的方法,什么百度搜索、网站广告、二维码、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等,走到哪广告就达到哪,你以为这就是律师营销那你就错了,成功的营销绝非漫天撒满,而是千挑万选找出最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再挖空心思作出营销方案。这是个整体性的策划,首先确定营销对象,就是要向谁宣传产品的问题,律师网站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做合规审查也跟要打官司说自己起草合同多便宜。律师网站如果不采用精确营销,那么高昂的选择成本和机会成本将浪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

其次,挑选出最高效的营销渠道。在网络上来说,自然是微博、微信、人人、天涯这一类SNS产品以及慧聪网、黄页等等。有几家网站精力旺盛到几乎覆盖大部分SNS社交平台,哪里都看得见他们的广告,可效果并不好。在这些平台中哪个最具有营销效力,就应该投入最大的精力,挖空心思作出优质的营销。在快销品中,电视广告时效最高,所以很多时候都比拼广告创意,而电商则在SNS上营销效果最好,所以微博上常常有各家电商的营销大战,最卓绝的当属凡客诚品了。

最后,整合网站配套承接营销时的业务转化。很多人都不把这一点当回事,结果就是开展营销之初网站直接宕机了。这个配套,是广告、业务、客服、投诉、技术等部门的协调跟进,处理好营销转化来的业务。营销只是手段,业务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另外,由于法律服务不同于快消品,具有一定的实效和专业性,所以并不适合借鉴快消的营销方式。许多律师请其他领域的CMO过来运营,但是最终都不得要领,始终未能将网站产品推广出去,问题的症结还在于没有对症下药。这是律师网站需要试错并不断调整摸索的过程,而非是踩着前人的路就能小跑狂奔,就算奔出去一段路也会因为方向不对而遇到问题。

营销另一层含义,是先经营而后销之。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现在许多律师网站最大的问题时,经营尚未走上正轨,就着手开始营销。很多人会认为,不营销哪里有业务。这看似是个莫比乌斯环一般的死结,其实根本就在于,没有实质的经营,营销其实看起来更像一场骗局。在没有开展营销的时候,业务都是创业者用各种方式脚踏实地跑来来的、拉来的,在前期缓慢的业务开展时,积累运营经验,让人家实实在在看到运营的过程,这样营销开始后才会发挥最大的效果。

十年前的淘宝网,就是马云带着创始员工从同城连锁店开始一家一家宣传跑单,慢慢累积店家和客户。现在的律师网站,大多都是在微博上不痛不痒喊几声,打些广告。树立业务流程意识,锻造出让客户较为满意舒服的流程,才能真正从营销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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