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些年,各行各业的不同商人早就将营销这个概念融入自己的行为和血液中的时候,法律行业正处于辩论阶段,大家还在对律师需不需要营销进行争论,律所和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都在打一场攻防战。而大部分的律师,在观望这场战争的同时,对营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抱着怀疑和抵触情绪。
社会发展,网络时代全面到来,当所有人都开始谈营销,一部分具备营销意识的律师和律所,乘着这阵春风,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于是,越来越多的律师和律所,加入到这个营销的行列来。虽然如此,相对于其他行业,营销的意识及行动力,在法律行业并不普及,也并不受到特别的重视。但是,意识到问题的所在,律师们才会开始着手去改。

一次,有幸认识了一位行业内知名的律师,更有幸听他介绍和参观了他的律师事务所。整个过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事务所的宏大和气派,更不是接待人员的专业和礼貌,而是一个叫市场拓展部的营销部门。听此律师介绍,这个部门成立的时间不长,但在不断的摸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已成为带动本所实现根本改变的一大动力引擎。现在,他们正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个部门,同时,也更注重通过网络开展营销。沉迷旧思想、旧业务和旧方法在如今这个时代下已经让律师这个行业发展窘迫。
之前还听说过这样一个真实故事,有一位入行时间不长也不短的律师,业绩做的并不好。但是,从他本人的想法和意愿中可以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是他的业务水平并不比其他律师差、但是他还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当提及律师营销,他认为那并不是律师需要和应该去做的。可怕的不是能力不足,可怕的往往是固步自封还不自醒。

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说过:不久的将来,根本就不存在互联网公司,因为每一个公司都是互联网公司。我们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行业将不再有人去讨论律师推广和律师营销,因为,每一个律师都会律师推广和营销。
同时,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的渗透也越来越明显,律师通过网络进行营销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网络营销的早班车马上就要开动,不管你之前有没有接触过律师推广,不管你是否对于律师网络营销有抵触情绪,掉队的律师,请抓紧挤上网络营销的早班车吧。